一是事前调查核实。在审批前安排专人实地调查核实每一个申请停歇业的纳税户,并做好调查登记,要求有相临纳税户的签字证明,情况属实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对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不得审批。
二是严格审批手续。审批过程中除要求纳税人按规定上缴有关许可证照和发票外,还必须对其日常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告知有关虚假停歇业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后果;对纳税人要求在停歇业前缴清应纳的税款。属正常停歇业的,应将纳税人的停歇业信息录入CTAIS监控系统,并在停歇业户所在地段予以公示,接受纳税人监督。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税收管理员根据每月停歇业户名单进行自查,主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带队进行实地检查,防止虚假停歇业、“人情税”和工作不负责现象的发生。对发现虚假停歇业的纳税人立即责令进行复业,给予应纳税款一倍以上的罚款,并按考核办法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