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面提高农产品经营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规范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使用,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公平税负,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开发了《农产品收购发票防伪开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计划于2008年4月份起在全市推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开发的指导思想及目的
落实以票控税的总体工作思路,从农产品收购管理的各个环节着手,以收购过程的物流、资金流作为监控对象,实现收购发票的开具、申报和数据分析的信息化,实施对农产品收购的信息化、系统化和精细化管理。通过比对、监控、预警和分析等功能,实现对各项预定指标加以评估,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纠正和处罚,最大限度地遏制农产品收购环节涉税违法现象的发生。
二、《系统》概述
§ (一)《系统》功能
§ 开具环节:在开具收购发票时对农产品生产者身份进行验证,即销货方实行实名制,只有通过身份校验后才能开具收购发票。
§ 销售环节:采集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信息,根据投入产出比关系,分析企业的生产产品产量、销售量和收购量是否匹配。
§ 资金环节:规范现金管理制度。对单次收购金额数额较大的,必须使用银行结算方式。同时通过农产品收购企业银行对帐单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情况进行比对,以达到监控的目的
§ 申报环节:将企业每月上报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数据与综合征管系统中企业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统计计算出企业的成品率、资源消耗量以及企业的利润率和税负率等,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出一定的预警区间,对于超出预警区间的企业进行监控
(二)《系统》运行环境
1.硬件设备
计算机:Pentium166以上PC兼容机、内存空间不小于64M、可用硬盘空间不小于200M、光驱1个、鼠标1个;
针式打印机:用于打印所填开收购发票以及销货清单。
2.软件运行环境
§ Windows9x/2000/XP简体中文版操作系统。
§ 通过各种方式连接互联网
§ (三)系统特点
§ 系统操作简便,系统使用“一机多票”技术平台,操作界面与“一机多票”极为相似,用户仅需很短时间的培训就可掌握系统的使用。
§ 数字防伪,系统对所开发票利用密码技术自动生成并打印20位数字防伪校验码,实现发票的数字防伪、数字标识、数字校验,对抗阴阳票。该校验码可以作为发票的唯一标识。
功能强大,系统可以实现发票开具的实时控制,异常数据的实时预警,提供了丰富的查询统计功能,为企业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依据。
三、企业端准备工作
(一)系统运行环境的保障,包括软硬件设施。
(二)在系统运行前与银行结算单位联系开通网上银行(目前我市暂定的银行结算单位为济宁市农业银行各网点)以方便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农产品收购货款的支付。同时,企业要与供货方(包括个人)进行积极沟通,协助其办理农业银行银行卡,以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方便经营。
(三)根据所属税务机关的要求,按时提交基本信息,以在系统中进行正确维护,顺利使用该系统开具收购发票。
(四)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合理估计电脑版收购发票的月用量,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上报发票用量需求,同时配合做好旧版收购发票的缴销工作。 (四)按时参加税务机关的业务培训。 |